2007年1月24日 星期三

營建管理似一條魚(四)---專案的形成GR0006

*****沒事搞什麼專案?說個理由,大家聽聽。****

    前面說過:開發階段必須制定"開發計畫",而開發計畫中最重要的就是"可行性評估"。

    可行性評估的評估因素很多,需考慮公司的條件、區位條件、法令條件、環境條件、景氣條件....等等;但是無論如何,如果沒有特殊原因、目的,仍以是否賺錢為第一考量。

     如果有特殊原因、目的,而且此原因、目的的重要性超過賺錢;則另有評估方法,但是至少知道為此原因、目的,公司需賺/賠多少。

   因此,許多後續階段的成本必須在開發階段就必須確認(例如設計費用、施工成本、銷售費用等等)。

   誰來訂定這些費用呢?開發單位是否需要一位或幾位設計、施工、銷售人員呢(總不能矇著頭亂填吧)?      

    那這些掌管預算系統龍頭的人員?需要什麼樣的資歷呢?他的預算能讓後續的執行單位信服嗎?如有爭議誰來決定/裁決/判定呢?

    位了避免人員重覆、責任不清、紛爭眾多、裁決困難,工程專案制度於焉形成!

2007.08.10.第一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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