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到專案,又是一堆問題;反正專案在台灣已被許多公司紐曲變形,所以,這裡討論的是:我個人比較同意的專案管理模式。*****
工程專案的種類主要是依據其所包括的階段數量而不同。
我們知道,工程的階段包括:
1、開發。
2、設計。
3、施工。
4、維修管理四大階段。
曾經有人另外加入"發包"這個階段,放在"設計"與"施工"中間,變成五個階段。
我以為:發包是另外一個層面的作業:業主、承商、分包商之間的工作,而且無論是哪一個階段都有此工作項目(設計也有發包給建築師的工作,銷售也有發包給銷售公司的工作),因此拿來當作一個階段實是工作項目的定位出了問題。
閒話表過。一般工程專案種類如下:
一、只包括一個階段的專案:如開發專案、設計專案、施工專案、維修專案、管理專案、銷售專案等等。
二、 包括二個階段的專案:
1、開發+設計。
2、設計+施工。
3、施工+維修。
三、包括三個階段的專案:
1、開發+設計+施工。
2、設計+施工+銷售。
四、包括四個階段:
1、開發 +設計+施工 +銷售。
第四個階段包括:維修管理及銷售,主要的原因是:
建築物如果是自用型,就沒有銷售,只有維修+大樓管理。如果是銷售型,則到銷售階段結束以後,因所有權人轉移,後續的維修+管理,已轉移主導者,所以階段雖然存在,但存在於同一個工程專案當中的機會很小!
2007.08.10.第一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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