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甲43)

立刻停工

 

在營造廠工作的那一段日子,不僅要看建築師監工的臉色,有時候,業主監工的臉色也如同雞大便一般難看。

民國七十二年左右,我們公司在台北八德路承建一批住宅。業主是關係企業的建設公司。

地下室的擋土設施是鋼軌樁。

由於基地的前身用途是木材廠,基地內除了原有建物的地下室以外,還有奇奇怪怪整排的木樁。因此,鋼軌樁施工的初期,進度不是很順利,有時候一天釘不到十支鋼軌。

業主主持的第一次月會到了。主持者是建設公司主管工務的處長。議程一路順利,到了進度檢討報告:進度落後。

處長說:「預定進度如何?」

「預定每天可以打樁100支,因為剛開始,遇到舊基礎或木樁,不是很順利,所以打樁的進度落後。」

「進度落後就要罰錢扣款。」處長說。

「整體進度不受影響,我們已設法處理,預計下個星期可以回復正常,進度可以趕回來。」

「只要落後就要扣款,不管以後能不能趕回來!」處長說得斬釘截鐵,毫無通融餘地。

我說:「那有這個道理?你根據合約那一條扣款?至少要等到控制點落後再說。」

「我才不管,扣款,不然你們立刻停工。」

 

原本我也是那家建設公司的工程人員,因為併購這家營造廠,所以被派到這家公司。本來大家都很熟,每個人的屁股有幾根毛我也清楚得很。

跟我來這一套?

我說:「好嘛!好嘛!只要你白紙黑字下條子,我立刻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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