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0日 星期一

談"設計變更"產生的追加減問題CA0005

    說到"設計變更",高階主管們,大人有大量,原諒一些;千萬不要一聽到變更追加減,就吹鬍子、瞪眼睛的,好像部屬(主辦人員)犯了什麼滔天大罪一般。我想沒有一個工地(工程)說是一點都沒有"設計變更"的。如果有,一定是將錯就錯,或是隱瞞未報。

    任何一個工程,只要走正常的設計程序,要發生重大缺失的機率小之又小;但是,一些細節、收頭,難免偶爾會出差錯,人又不是神,吃燒餅哪有不掉芝麻粒的。

    以上指的是設計者的問題。

    還有的"設計變更"是業主自己的問題,另外,就是政府的問題。

    先談政府的問題,建管單位審圖(或其他建築師審圖)、改圖,沒啥了不起的。大概都不會動搖根本(動到結構體);比較嚴重的是其他相關單位的單行法規,如果當初遺漏了,後果就可能很慘痛。

   以上這些以前都已經談過,不再重複。

   這篇文章主要是要談工程發包已後,如果有變更,應該如何處理的基本原則:

一、業主與營造廠:無論變更的原因是政府、業主、設計者、消費者,到最後,都變成業主與施工者--營造廠之間(合約)的問題。

       1、單價的問題:

        1.1、新增項目的單價當然是由合約甲乙雙方議定,這沒有爭執。

        1.2、原有工作項目:

              1. 2.1.合約書中已有的工作項目,如果追加減數量不多,仍依合約單價為宜。

               1.2.2.追加減數量超過合約數量的20%,則該項工程單價可重新議價。至於是20%?30%,沒有一定的標準,我採用20%,是因為可以重新議價,並不是一定要改變單價。舉例來說:衛浴設備如果是一戶2套,80戶好了,160套;如果有些客戶想要自購、換更燒包的產品,假設是20戶,減掉40套,那麼承包廠商只負責120套;我不知道購買120套與160套的折扣價差會有多少?我之所以拿衛生瓷器做例子,是因為以前我們在淡水蓋一棟大樓(大坪數),後來衛生瓷器(連同其他衛浴設備)被客戶退掉一半多(也就是一百多套),水電承商都傻眼了;那時我才想到這是一個問題。

            所以追加減的數量如果超過一個數量,影響承商當初的預算,業主應當與承商重新議定單價。

            相對的,追加也有同樣的問題。

       2、數量的問題:數量的問題是因為變更了,原有合約數量如果本來就有錯誤,該如何處理?

             如果算過標單的人都知道,如果業主給的標單中,某些工作項目數量遠超過(或不足)公司的估算數量,一般多是:估算數量*預算單價/標單數量=該項工作項目的投標單價。換言之,總金額不變,但是單價變高或變低了。

             如果因為設計變更要增減數量時,問題就來了。

       2.1.如果數量增減不多,因為不影響大局,所以任何情況下,也就算了。

       2.2.如果數量超過20%,數量是否要重算?個人偏向數量重算。以前,我們在中和承攬一片工業廠房,因為設計變更,圍牆重新設計、數量減少。當初也不知道標單數量是怎麼算的,比實際多很多。後來,業主的監造發現了,就想要趁變更時將數量調回正確數字。因為減少的數量頗大,所以談判的結果是:數量重算、單價重議。  

              如果只是數量重算,單價不變,我是萬萬不會同意的。

             因為承攬工程的基本原則是"總價承包"。如果因為"變更"而先降總價(無論是調整原合約單價或數量)再議追加減,那是不合理的。

***其實整個變更追加減會有問題、困難,主要的原因都出在合約的數量、單價不確實,這個問題我們在下一篇的"標前會議"中,再詳加討論,此處跳過。****

        談到變更追加減,就不能不討論一下"客戶的變更追加減",也就是建設公司---客戶。

       有些建設公司,拒絕"客戶變更"。原因很簡單:  增加工作量, 增加犯錯機會。

       客戶變更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我想辦過的工程師都知道:一方面得承受業務單位的"服務客戶"壓力,一方面也增加許多工作內容:

              1、修改圖面。任何變更都必須在施工圖上顯示並通知營造廠或其他承商。多數客戶都把問題想得很簡單。例如客戶移一道牆(平行移十公分好了),覺得:我只是要一間房間大一點,什麼都沒動,只是牆移一下而已;可是,至少開關、插座、管線要跟著改吧,所以至少建築、水電圖都要改,而且必須在當層的地板混凝土搗築前要確認(管線從地板昇起),然後放樣圖要改,通知水電以外還要通知門窗、隔間等施作包商、工人。在此之前,還要先編寫追加減預算,由客戶簽認;施作時還要特別拿圖說去核對,避免錯誤(如果有錯,客戶當然認為那是你家的事);這只是一戶、一道牆而已耶,想想看,如果十戶有六戶變更,工程師本來按照標準圖施工(可能都會背了)、輕鬆愉快,因為客乎變更,可以搞得頭昏腦脹;而且,有些客戶愛改不改,一下子沒時間討論、一下子沒時間簽認;一下子覺得太貴不改了、一下子又還要再改....,真的會被搞瘋掉。

              2、編定預算。客戶變更需要追加減多少錢,必須於施工前取得客戶簽認,這一點非常重要。有些客戶不知道需要多少錢,所以這裡改、那裡改,等到工程師將費用單給他,才覺得太貴,因此或猶疑不決、或重新調整變更項目。早期,我曾經碰到一對年輕夫妻,談起事來彬彬有禮,我覺得我們還滿談得來的;那時我經驗不足/公司也沒有條約規定,所以客戶變更沒有要客戶簽認這個動作,後來交屋時,這對夫妻居然翻臉不認帳,說有些項目他們沒有說要改;這下我傻眼了,改都改好了,還能怎麼辦!?

        那時,我真的年輕氣盛,立刻要工人將他們不認帳的項目拆掉、按原有設計圖改回原樣,當然又多花了一筆工錢,反正我就是不願意讓這種人得逞。想也知道,後來這對夫妻大概是氣壞了,寫信到公司告狀、驗收時挑一大堆大大小小的毛病,還拍照、發存證信函。好笑!!

         所以,後來我當甲方監工及當工務主管就規定客戶變更,客戶簽認金額(客戶承認變更項目及金額)以前,不得施工。有些客戶會委託裝潢公司(依據他們的裝潢圖)來辦理變更追加減,我們就會要求客戶寫委託書。

             3、辦理追加減紀錄。等所客戶將所有手續辦妥以後,工程師必須通知承商並交給他們變更圖說、同時還要通知公司的業務單位(變更圖及預算簽認單)。

*****另外有一個與客戶變更有關的問題,就是客戶變更追加減單價的問題,這真是一個問題。以前有一段時間,我一直為客戶的變更單價煩惱:到底是照我們付給營造廠的單價退給(追加)客戶呢?還是加減一成(10%)跟客戶算帳呢?本著服務客戶的理由,似乎實在沒有道理加減一成計算。後來基於下列理由,我心安理得的決定退款減一成,追加加一成。

             1.增加工程師的工作負擔。所以應該增減一成,做為工作酬勞。

             2.集合住宅是以量產取勝,才有可能降低成本,如果每一戶的格局、式樣、建材、設備等都不一樣(即使是豪宅都不可能),成本一定向上攀升,所以應由客戶負擔增加的成本。

             3.基於前面我們討論過的:我們同意變更追加減超過20%,就必須與營造廠(或施工單位)成新議價,重新議價意味著會增加成本,如果變更的緣由是客戶造成的,當然客戶必須承擔增加的成本。

             4.我們也遇到許多客戶的裝潢公司代表,他們拿著裝璜設計圖來跟工地工程師檢討,看哪些部分工地可以幫忙施作。理由很簡單:由工地施作比較便宜。

             所以就這樣,客戶變更的單價就是差一成,而且,心安理得。

              

      

 

10 則留言:

  1. 版大真的簽任動作很重要!有必要還真的要用正式文函呢!
    不然被咬一口...還真是痛到極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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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是啊!!我那一次被那一對夫妻搞得很慘,升官至少慢了一、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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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版大說的真的是太棒了!!!
    回想本人在處理客戶變更的時候,那真是一肚子苦水阿!公司各部門推來推去,沒有人要接手這個燙手山芋;工務部說,這個跟圖面有關,且工務不會面對客戶,所以要由業務或是規劃部去做;業務部說圖面、工程等變更他又不懂,應該由規劃部跟工務部做;想當然爾,本人是待在規劃部,更是覺得怎麼可能叫設計的人幫公司做客變呢?!況且我們還要做土地評估....哀...
    抱怨完了,在這邊順便提一點跟大家分享,若是客戶已經變更1次,又要來變更第2次的時候,不管他是不是要改回原設計,都建議可以加一個服務手續費,收個10%我覺得是很合理的,反正去餐廳吃飯不也是要收10%服務費?!!哈!!不然依據本人的經驗,有的預售案客戶是低樓層的,客戶變更完到交屋時間很久,所以他就三不五時想到就來改一下,變更次數到最後居然要6次!!!!真的太誇張,所以避免有這種情形,浪費公司&廠商的人力及管理成本,收個手續費也是應該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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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回應一下6+0先生
    我們之前處理方式是有公告一個時間表,超過這個時間表,對不起,不給變。因為我的材料都訂好了,除非客戶願意自行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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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實以前我們公司也有訂定變更期限;通常我們都會希望客戶在"搗築當層混凝土"之前,例如:如買2樓的,我們就希望他在2FS搗築前完成變更,否則概不受理。不過總會遇到一些(少數)客戶就是想盡辦法/期限過了,還來工地GY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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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還有,我覺得變更應該是工務處理(雖然這樣說會增加我們這些工務人員的負擔),工務不會面對客戶?誰說的?交屋時工務不用到場點交嗎?維修時工務不用去嗎?第一線不處理,誰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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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們也是"工地"的工程師負責主辦"客戶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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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引用:不過總會遇到一些(少數)客戶就是想盡辦法/期限過了,還來工地GY的。

    ㄟ...這時候,就要看當天心情而定了。心情不好,幫公司省一些管理費。心情好,幫公司多賺一些(這個..打除這面牆...還要小搬運...還要廢棄物清理...費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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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是啊!是啊!只怕客戶連這個(費用)也要GG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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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引用:是啊!是啊!只怕客戶連這個(費用)也要GGYY。

    甚麼?你說這個價格太高?不會吧~這是公司工地價ㄟ(心裡OS:有這種東西嗎?),而且你這個已經過公司規定的變更期限了,我也很為難啊,我還要去協調發包部門和協力廠商另外幫你處理。不然我幫你介紹我們公司小包,你自己跟他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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