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計畫仍應由主管各個階段的單位分別制定。
換句話說:開發、設計、施工、銷售等各單位都應有各單位的建材計畫。
開發單位如果是面對有明確使用者的案件,必然需要接受(或討論)使用者的指定建材。比方說:如果是合建案,地主一定會要求(或指定)建材表。如果時間足夠,還是應該與設計/施工/銷售等單位研討後,提交地主。事實上,在這個階段最快捷有效的資料就是資料庫中標準化的建材表。
設計階段的建材,除了特別的情況之外,仍應延續開發階段所訂定的建材表。不過話說回來,開發階段的建材表應該只是建材種類,而不是品名/品牌/型號都已明確的建材指定。
一般,設計者會有一些堅持的設計理念,是好是壞,需要視情況決定。
曾經參加過郭茂林建築師設計台北某一棟辦公大樓的設計會議。他在會議上就遊說業主不要使用帷幕外牆。我還記得他所說的大意大概是這樣:"我個人不喜歡帷幕牆,因為我覺得大樓用帷幕就好像女人穿睡衣一樣,輕飄飄的沒有量感,如果是玻璃帷幕,那更像穿著薄紗透明的睡衣。"所以他建議用石材當外牆,才有厚重、堅固、穩重的感覺。
但是無論怎麼說,建材一定要在成本預算控制範圍之內,不可能隨心所欲。已經說過,預算就像一張大餅,切給外牆多一些,其他部分的建材就減少預算了。題外話:一般外牆(含門窗)的預算約在5,000元/坪以內。國內有些建設公司非常重視一樓門廳、庭園,搞得真的是比美大飯店(注意一下;即使是五星級的飯店也不會把錢花在門廳!),這是公司風格、資本主的喜好,沒人管得著,只是從預算分配的觀念來看,其他的建材一定是so so 。
施工單位提建材的目的主要有三:1.取得容易.2.施工可行/容易.3.保養維修容易。
1.取得容易包括施工及維修。施工時取得容易是除非必要,不要選購需要辦理進口的建材,這在工期排程上會製造困擾。維修則更麻煩,萬一損壞,必須辦理進口,三個月以後再說。如果是日用的設備器具,豈不一個頭兩個大?舉例來說:國內流行的進口衛浴設備,如果沒有好的代理商,萬一零件一壞,馬桶不能用,是不是很糟糕?
2.施工容易。設計者必須對材料的特性非常了解,否則不要異想天開、設計一些幾乎是施工者做不到的材料、組件。曾經在雲林施作工程,設計者設計5,000psi的預力混凝土樑,如何是好?當時、當地沒有一家混凝土工廠保證拌得出5,000psi的混凝土,真是欲哭無淚!(原本設計的是:廠鑄預力混凝土樑,更是荒唐。不知雲林地區現在有沒有預鑄廠?)
3.保養維修容易。除了維修保楊的材料要取得容易以外,維修的方式/方法也應儘可能容易可行。以前的設計,喜歡將雨水管放置在柱中央,給排水管埋在牆內或梁內,一旦出了問題,真的是敲打得慘不忍睹。
我想呆過工地的人應該都看過柱內雨水管不通(多是因為泥作工人清洗工具將水泥砂將沖入排水管,因為這些水管多在一樓轉彎排至屋外,結果泥漿就堆積、塞在那裡。)的修理辦法,就是把柱子敲開一個大洞,直到找到排水管為止。想想那個洞有多大,那根柱子的結構幾乎可以確定已經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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