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局部進度
5.1.製作目標
局部進度表是細部施工計劃書內容的一部份。局部進度以綜合進度表為最高指導原則。工期長短受綜合進度表的工期限制。 相同、重覆性的工作,可以以標準進度代表,無需每一階段均重復繪製。例如:有標準層的結構體工程進度表,可以以一個標準層進度表表示。同型式的衛浴設備亦可以每一種相同的單元做一個進度表。
5.2.工作項目
局部進度表界於單項進度與整體進度表之間。工期長度約為三至六個月。因此,工作項目的階層應界於整體與單項兩種工作項目之間。以地下室檔土工程為例,檔土工程包括下列幾個工作項目:
一.場地整理
二.放樣
三.預壘樁工程
四.壓樑
五.中間樁
六.土方(第一層)
七.支撐(第一層)
八.土方(第二層)
九.支撐(第二層)
十.土方(第三層)
十一.支撐(第三層)
十二.土方(第四層)
十三.大底PC
5.3.製作依據
製作細部工程進度表的依據是:
一.綜合進度表。
二.單項工程施工進度表。
三.發包文件。
四.合約書。
5.4.製作單位
細部進度表由工地負責人負責製作。
5.5.製作時間
所有的細部進度表必須配合細部施工計劃提出。一般來說,細部進度需於綜合進度表完成後,依施工先後順序編製,且需於單項施工計劃製作前完成審核。
5.6.製作流程
主辦工程師─→工地負責人─→工務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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