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人力源配置進度.
1.1.定義:
所謂人力資源,指的是工程施作所需要的工/日或是工/時。
由於國內欠缺此一方面的詳細分析、統計數字,因此,一般多以日為時間計算的基準。當然,如果能夠細分至時,當然是求之不得;尤其是日進度、日報,應以工/時為記錄執行單位,較合情理。可惜,此一觀念,猶待共同努力。目前,由於勞基法或許尚未完全周延,或許尚未澈底施行,尚可以日作為計算基準;一旦勞工真正按照法令要求加班費時,就會注意工時,而不是以日為計算單位了。
人力資源需依工程師的資歷或工人的工種、工別等類別不同,而分開檢討。檢討的重點在於同一工種的需求人數曲線,是否呈現不正常的起伏,若非必須,應予檢討、修正、調整。最理想的情形,是同一工種的工人,每天需求的工數完全相同,則不僅工人較易維持,有關的管理、統計及分析等工作、也會比較有效率。
1.2.資源名稱
人力資源的種類依管理與執行的職責不同,可分為下列幾個大項:
一.工程師.
A.依資歷區分:
a.資深工程師
b.資淺工程師
B.依職能區分:
a.總工程師
b.主任工程師
c.正工程師
d.工程師
e.助理工程師等
此處僅簡單例舉代表性的名稱。事實上,亦即一般公司在職位分類上的工程師名稱,此名稱並無嚴格規定,但看各公司體制規定及職能說明而定。
C.依專長區分:
a.土木工程師
b.建築工程師
c.電氣工程師
d.設備工程師
e.機械工程師
此處亦僅簡單例舉代表性的名稱。事實上,所有的工程所需要的工程師必不只上列種類。各公司、工地、工程專案等都必須依需求,自行編訂。
二.工人.
A.依工別區分:
a.領班
b.大工
c.小工
此處亦僅簡單例舉代表性的名稱。事實上,國內最常見的名稱尚包括:技術工、長工等。工別的區分,最好一個公司或一個工地有統一的規定,如此,不僅工地統計分析得以依循,工料分析表制定時,也必須要有同樣的語言。
B.依工種區分:
a.泥作工人
b.木作工人
c.鋼筋工人
d.混凝土工人
e.模板工人
f.砌築工人
g.放樣工人
h.植栽工人
i.雜工等
1.3.製作依據
製作人力資源配置表需要下列幾種基本資料:
一.綜合進度表
二.年進度表
三.月進度表
四.單項進度表
五.工料分析表
六.職能表
工人施作各種工程的工率,可由工料分析表獲得,而後,根據工程數量、工率相除,可得到要完成該項工程所需要的總工數。將此總工數除以工期(或每日出工數)即可穫得每日出工數(或工期);檢討每日出工數是否可行,作為調整工期的基本依據。
一個工程需要多少工程人員,需依各公司的職能表作決定。
舉例供參考:假設一家營造廠的間接管理費為施工金額的3%(包括工地工程師的保險等薪資以外的其它管理費),稅負為5%(含營業稅與加值型營業稅、綜所稅),工程師每人的薪資(不含其他相關費用)平均為6萬/月。 假設得標時,稅管合計為13%。假設訂定一個工程師平均每日管理完成200萬的工程。
200萬*13%=26萬........毛利
200萬*3%=6萬........間接費用
200萬*5%=10萬.........稅負
26萬-6萬-10萬-6萬=4萬....利潤
4/200=2%
由上式可得:公司的利潤約為施工額的2%。若以成本計算,約為18%~20%。上例中,得標的稅管比例、管理費、稅率、工程師薪資、利潤等均屬假設值,每一個公司應該都可統計穫得確實數字,經過概算,應可確定每一個工程師的最低產能。一般建築工程,每一個工程師的產能應在200萬/月至350萬/月之間。土木工地則在150萬/月至300萬/月之間。
因此,一個建築工程假設施工額為8.6億,工期為30個月,則所需的工程師數量概估如下:
860,000(仟元)/30月/2,000(仟元)
=14人/月
860,000(仟元)/30月/3,500(仟元)
=8人/月
即此工地約需8~14位工程師。
1.4.製作時間
人力資源配置表依據其使用性質的時效而製作。一般來說,總包或營造廠本身的工程師的人力資源配置,需配合年報及工地開工前的綜合施工計劃提出,年報是檢討分析整個公司的人員配置(包括各種人力資源),而綜合施工計劃是檢討分析承商在該工程所需工程人員的人力資源配置計劃。分包商的工程人員的配置計劃,則應在單項工程施工計劃中,具體提出說明。
各種工人的人力配置,則由擁有施作工人的公司(或分包廠商)在單項工程施工計劃中,詳細說明。採分包方式的總承包商,對於一些較重要、較特殊的工程所需的工種、工別、人數亦需在綜合施工計劃中詳加計劃說明,以作為發包單位分包時,發包文件之中,對承包廠商的人力資源限制條件之一。
其他,例如月報、趕工計劃等,也都可以因應事實的需要,要求報表(或計劃)製作單位提出人力需求配置表。
因此,此類進度表製作的時間,完全配合上列的報表、進度表的制作時間編排、提出。
1.5.製作目的
人力資源配置表,必須會同(或協調)人力資源主管單位或發包單位共同製作,萬萬不可閉門造車,到最後,有關單位無法提供計劃所需的人力時,造成更大的困擾。
人力資源配置表的製作目的,包括下列幾點:
一.公司人員招考人員時,數量、資格及職能的基本需求依據。
二.公司工程人員調動、晉昇需求的主要參考。
三.分包時標單對分包投標廠商人力資源需求條件的基本根據。
四.工程施工,分區或分層的考慮主因。
五.工法改變的主因。
六.是否分包或分包數量的主要依據。
七.是否引進外勞、引進多少外勞、何種外勞的主要依據。
1.6.製作單位
由上列製作目的可以瞭解,人力資源配置表,與人力資源提供單位也有密切的關係,因此,此表在製作過程,這些單位都必須參與。例如:人事單位、發包單位等。
主辦單位為工務單位或工地負責人或分包廠商。
1.7.製作流程
所有的製作流程與年報、月報、綜合計劃書、單項施工計劃書的作業流程,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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