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主要功能:
以政府型的「基本施工計劃」所包含的內容資料對整個工程專案有那些影響?
此時,圖說、建材、規範、工法等皆已明確,而依國內的工程習慣:發包得標以後,得標的營造廠想要變更設計的機會幾乎趨近於零,業主會有這種心態,其實是可以理解的:一則為了公平起見,以較便宜的工法取代圖說的工法恐有圖利他人的嫌疑。如果因為變更要追加工程預算,那問題就不僅是有可能圖利他人、還要加上設計者必須承認這個變更比原設計合理;我想這是許多設計者很難公開承認的。加上國人一般都有「防弊重於興利」「別人都是賊」的處事態度,得標廠商想要變更原設計更是難於上青天。
所以,即使施工廠商取得上述基本資料,具有的功用也只大約如下:
4.1.圖說檢討:
主要檢討與施工安全有關的工作項目。例如利用鑽探、鄰房結構、設計圖說等資料檢討擋土設施及支撐:如果發覺設計浪費(OVER DESIGN)或是圖說符合需求就按圖施工,如果發現安全有疑慮時,施工單位通常就是予以變更加強經監造單位同意後施作,重點是不作任何變更追加(包括成本及工期)。加強的方式包括:
一、擴大鄰房鑑定範圍。
二、加強擋土設施的強度:如連續壁加深加厚,支撐型鋼號數加大等。
三、地質改良。
四、增加止水樁。
五、其他。
4.2.整合資訊
根據基本資料,整合分析為政府主管機關所須要的書面資訊:
一、交通維持計劃
二、污染防治計劃
三、施工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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