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以工作天計算完工百分比
4.1.定義
當整體進度表編製完成,總工期確定以後,將已施作的天數作為分子,總工期為分母,即可得一百分數,可以此百分數作為工程完工的概估數字。
4.2.計算說明:
一.此一計算方法,可用於欠缺詳細資料,需要完工百分比時,作為『概算』之用。
二.此一計算方式的基礎是:實際進度依原預定進度執行、相符。且預定進度與實際進度的排程、計算均合常理,此進度則接近事實。
三.以日曆天計算。
一般來說,以日曆天來計算完工百分比,是最輕鬆愉快的工作,只要將已過的天數除以合約天數,即可獲得概略的完工百分比。缺點是:
A.無法反映實情。無論工程是否施作、是否停工、皆有進度。
B.未考慮風險因素,總工期與已過工期與實際可施作或已實際施作的日數誤差太大。
四.以工作天計算。
以工坐天來計算完工百分比,是比較嚴謹的計算方法,只要將已施作過的工作天數除以合約排定的總工作天數,即可獲得概略的完工百分比。缺點是:
A.工作天的計算無法取得共識。
B.風險因素亦無法獲得一致結論。總工期與已施作的工作天數與實際可施作或已實際施作的日數計算方式中的風險值,無法取得合理數據。
4.3.製作依據
一.整體進度表
二.施工日誌
三.工作天計算辦法
4.4.製作時間
此類計算方法隨時可搭配其他的進度計算製作,單純的用作查核之用。
4.5.製作單位
此一進度計算方式,失之過於粗糙,一般不會將之正式端上台面、加以運用,若僅作為參考之用時,則因需要而製作,因此無一定的製作單位或人選。
4.6.製作流程
由於此進度計算方式僅供參考且簡單明瞭,無需覆核、核可,故無需特定的製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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