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限制條件
除了不確定因素以外,工程還有一些非常明確的限制條件。可是,即使是工程人員,也不一定能對這些限制條件充分瞭解。所以,任何一個工程,在施工作業正式展開前,必須充分掌握、分析、檢討所有相關的資訊情報,且將這些限制條件分門別類:
一、政府的限制條件。
政府的限制條件最具代表的就是相關的法令。
對營建業者而言就是施工管理主管單位所制訂的種種施工管理辦法:包括查驗、工作時間、許可等等。
一般來說,政府的限制是最沒有彈性卻也是最難掌控的部份。所以,施工計劃涉及政府單位時,尤其是在進度的日期預估,實在沒有人有絕對的把握。除非以特權或依賴社會有力人士幫忙,始得以解決。所以,政府給予的限制條件雖然明顯,可是因為執法者的原因,以不定因素來看待政府機關的進度效率,也是無可奈何的事。
據以施工的設計圖說,有部份是代表了政府的限制條件。例如:建蔽率、容積率、建築面積、日照、採光等均係依法規設計,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任意變更。
二、基地的限制條件。
此處所說的基地限制條件,不僅包括狹義的使用的基地本身的限制條件,還包括廣義的基地附近一定範圍的限制條件。
1、狹義的使用的基地本身的限制條件:
只分析討論具有所有權的基地本身的限制條件。包括地形、地貌、地質、地上物等等。
2、廣義的基地範圍的限制條件:
影響基地的鄰近區域範圍內的限制條件。包括人文、氣象、經濟、風俗習慣等等。
據以施工的設計圖說,有部份是代表了基地的限制條件。例如:基礎型式、結構系統、空調、給排水等。這些設計係專業人員配合業主給予的條件、依據相關法令規定所設計的成果。非經政府主管單位、設計者及專業人員同意,不得任意變更。
三、業主的限制條件。
工程的資本主給予該項工程的限制條件。主要包括:
1、成本。
業主投資預算。這種案例經常可以遇到,業主投資廠房或預備銷售的建物時,計算投資報酬以後確立的工程預算。
2、進度。
業主考慮各種因素後決定的完工日期或開幕日期。影響因素包括業主公司周年慶、辦公室租約到期、銷售旺季必須開幕或因接受訂單必須開工生產等。
3、品質。
有時,業主提出的品質要求非常明確,有時就非常抽象,計劃執行者的任務就是將業主的「外行話」轉換成為專業相關人員可以執行的「內行話」。
據以施工的設計圖說,有部份是代表了業主的限制條件。如:規範、建材等級、工期規定等等。這些條件,非經業主同意,不得任意變更。
所有的工程都必須在確定的限制條件範圍內制訂施工計劃。
施工計劃最具體的限制就是合約中政府核准的設計圖說;其他的限制條件,就只有依賴工程人員自行整理、分析、檢討並訂定工作計劃,以期順利完成合約工作。
在計劃執行過程中,有些工作項目或因素雖然屬於限制條件,但是經常我們會發現,其實,它們還是不確定因素。
將限制條件釐清以後,如圖一,我們可以確定限制條件下的工作範圍。 圖一、限制條件的工作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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