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假設條件
除了明確的限制條件以外,為了制訂施工計劃,對前列一些無法確認的不定因素及不夠明確的限制條件加以假設,以縮小範圍,已確立工作範圍、訂定工作計劃。
舉例來說:對於風險因素的計算,其實就是依賴許多假設條件而得來的。但是因為假設條件因人、因公司、因地、因時間等而異,所以每個公司、每個工程都會有不同的風險因素。所以很難評估怎樣才是合理的風險因素計算方法。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日曆天與工作天的換算:雖然工程人員依據氣象、區域環境、假日、風俗等訂定與工期有關的風險因素,以換算工作天為日曆天,但是因為風險因素因人時地事物而有不同,所以,所有的工程訂定幾乎都以日曆天作為工期訂定的標準。是否合理?本文暫不予置評。但是,就如同上節所說的晴雨天的問題,雖然經過氣象資料的查詢,到最後,我們也只有假設施工地區影響工程正常施工的雨天,一年大概會有幾天,風險因素大概是多少。無怪外行的消費者或業主無法接受合約以工作天作為工期的單位標準。
在制訂計劃的過程中,越早期訂定的計劃,其假設條件就越多(如基本計劃)。越晚訂定的計劃,假設條件就越來越少(如單項工程計劃)。早期訂定的假設條件在執行過程中不是變成限制條件就是須要修正,以符合實際。
圖二係加入假設條件訂定計劃範圍:在這些條件所圍繞的範圍,就是計劃工作所能執行的範圍。
圖二、計劃範圍
圖例: 業主限制條件
政府限制條件
基地限制條件
假設條件
其他限制條件
計劃限制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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