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6日 星期三

營建管理三大體系之三--公司、工程師、實務。結論。GR0017

    寫著寫著,前兩篇一直停停寫寫,沒有辦法結束。似乎思緒不太穩定、又似乎非常混亂,理不出一個頭緒來。請看官多多原諒!!

    "法令、理論、實務"構成營建管理的完整體系。

     實務的部分我不想寫什麼,因為這個部落格談的幾乎全是實務的東西,而且諸君所看到的,可能還不及實務全部的百分之ㄧ、千分之ㄧ。當然,不要誤會,我懂得沒那麼多(有其中的一、二成,已經可以躲在棉被中偷笑了),別的部落格/市面的書本/專家的心得,一定比我更充實、完整或可互相補足。有時候,我覺得自己贏別人的就是:反正我走第一步,笨鳥先飛,任何批評、建議、討論,甚至譏笑、嘲諷都可以使我自己這個體系有進步、更完整。

    可惜的是,國內部落格的看官還是以"沉默是金"為座右銘,批評幾乎不見,令我頗為失望。我有一位朋友,我與他經常在餐桌上爭論問題、爭得面紅耳赤,一般朋友都覺得我們幾乎要幹架了,可是有幾位真正的好朋友皆習以為常。我真的從他那裡學到很多東西。

    摩擦才可以出火花!!我想許多朋友一定也知道,討論時常會出現許多自己平常沒想到的問題、關鍵或是霍然體悟、打通一些關節。

    話說回來。

    一個國家的營建管理要做得好,是全體從事營建工作人士的責任。政府逃不了關係、學者專家也沒啥好閃的、執行實務工作的工程人那就更不必推諉了。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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