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制訂時間
政府要求「施工計劃」送審的時間是在申報開工時與開工申請書一併檢附。所以,制訂的時間大約是從領標到得標到申報開工的這一段時間。
一般領標到投標到開標的時間約15~30天。而得標到申報開工的時間大約間隔30~45日。所以,制訂的日期大約是45天至75天。
看起來日子還不算短,可是我們將兩段工作時間、工作內容與工作心態來作分析。
1.1.第一階段:
從領標到投標。時間約15~30天。
這一段時間內的工作項目包括:
一、數量計算、
二、訪價、
三、圖說瞭解、
四、填寫標單、
五、綜合計劃、
六、基本計劃等等。
一般投標廠商多會放棄綜合計劃應該要做的作業,而與基本計劃有關的頂多是現場踏勘、觀察收集一些表面就可獲得的資訊。因為,在如此短的工作時間內,能將圖說徹底了解、數量精確計算、單價詢訪確實幾乎就已非常困難,誰還有時間去管那些「無能為力」的工作?更何況工程是否標得到還是個問號,營造公司也不願花太多的人力、物力在這一方面。
1.2.第二階段:
從營造廠確定得標到申報開工。時間大約間隔30~45日。
這一段時間內,營造廠專案工程師團隊需要執行的作業包括:
一、簽約
二、調整標單價格
三、基地安全設施
四、臨時水電
五、臨時房屋
六、綜合計劃
七、基本計劃
八、工程發包
九、人員調度等。
十、向政府主管單位申報各種許可
十一、其他
所以雖然有30~45天,可是要做的工作實在很多。施工計劃的制訂,變成只要能應付交差了事就算了,也是一大悲哀。
一般工程施工過程中,營造廠與業主之間會有成本、工期或品質的紛爭,多肇因於此。遇到這種情況,一般人都會責怪業主或甲方以權勢逼迫乙方就範,造成營造單位敢怒不敢言或是因此造成其他紛爭。
比較講理的業主可能同意以變更設計來解決問題。但是變更的後果經常造成工程延宕,受害的又回歸於業主,如果是公共工程,倒楣的就是全國善良的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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