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表示應收工程款的現金流程表
(執行單位對業主)
3.1.定義
所謂應收工程款的現金流程指的無論是在那一個執行階段,執行公司的財務單位為切實掌控現金的借貸,相對於依計價轉化而成的付款現金流程要求工務單位將已製作完成的以金額表示完成工作量的現金流程表,轉換為每一個單位時間內(週、月、季等)所能向業主領取的工程款的現金金額,並依時間座標編排,以利於資金調度的進度表。
3.2.依據
所有階段的作業完成(工)現金流程,要轉化成領款的現金流程,必須先有前節所列各階段的作業完成(工)現金流程表,再加上業主合約內的付款規定,如此,就可以將執行單位編製的作業完成(工)現金流程,改編為領款現金流程。
所謂業主合約規定的付款規定(辦法),主要的規定內容包括:
一.計價時間.
二.付款時間.
三.計價方式.
四.扣款與逾期罰款
五.暫停計價
六.解除合約
七.開立發票注意事項等。
3.3.製作方式
將作業完成(工)現金流程的作業項目,依其計價性質分類(例如:將施工階段的工作項目分為材料、工資、連工帶料等),然後,依照業主計價及付款時間及付款規定對此已施作完成的工作項目,確定其取得現金(或公司支付)的時間點。依照月份(或季)累計,即得應收價的現金流程表。
此表最重要的功能為:此表亦為公司財務單位所真正需要的現金流程。可以明確的將公司的財務收支規劃,具體的顯現出來,且與事實較為接近。同時,依此表領得工程款亦為工地的重要責任之一。
3.4.製作單位
此表由工務單位製作。
3.5.製作時間
每年或半年製作一次。依公司習慣決定。
將各個專案全年的現金流程累計,即可知次年的財務應如何規劃,如預知次年某個月份資金需求太高,財務單位可預作準備,或協調更改施工進度表。
3.6.製作流程
工務單位製作完成後,送公司負責人核可。
3.7.修正
如因工程進度變更,此項進度表必然隨著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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