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計劃合併
除了標準型基本施工計劃以獨立性質存在以外,另外兩種類型的基本計劃多與綜合施工計劃合併。
雖然稱為計劃合併,事實上,第二型的基本施工計劃工作內容已非常有限,第三類型則介於兩者之間。
3.1.標準型基本施工計劃
此類型的施工計劃一定單獨存在,不可能與他種計劃合併。
3.2.政府型基本施工計劃
政府型的施工計劃並未拆分為「基本」、「綜合」、「單項」或「局部」,這完全是本文依據比較的方法所作的分析討論。事實上,政府型的施工計劃包括了「基本」、「綜合」、「單項」或「局部」等計劃,只是多具雛型。
3.3.改良型基本施工計劃:
改良型基本施工計劃多將「基本」、「綜合」及地下室部份的「單項」或「局部」計劃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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