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勞工數計算完成百分比CC0435

 

第七節.以勞工數計算完成百分比

 

7.1.定義

以工程需要的總工數為分母,已出工數為分子,所的的商數,作為計算該工程的完工百分比的方法。此方法最重要的精神在於:完全避開以金額計算完工百分比受建材影響其公正性的缺點;代之以影響工程施工最重要的施作工人的出工數為計算基準。

 

7.2.計算方法

依照前列資源進度表之中,各種工人的需求總數量當做分母,而以所有已參與工程施工的工/日作為分子,所得的商數,做為該工程的完工百分比。

 

7.3.說明

以人工的工時來分析進度,是一個比較正確的方法,問題是:

.無論是計劃的總工數、已施作的總工數是否正確?是否可靠?以工/小時作單位?以工/日作單位?以小時做單位時,日報的工數,是否改以工/時統計?
.如果執行以後,發現所需出工數與預估值有嚴重出入時,是否可以修正,如何修正?
.不考慮機械,是否合理?尤其是大量使用機械的現代化超高樓工程?

 

7.4.製作依據
.各種施工進度表
.人力資源進度表
.日報表
.月報表
.季報表
.年報表
.計價表

 

7.5.製作時間

此類進度表,一般多隨計價報表或月報、季報、年報或整體進度同時提出。因此,製作時間必須配合前列報表同時製作。

 

7.6.製作單位

如同前節所說,此類進度表必須配合其他報表製作,因此本報表仍由製作該項報表的單位負責製作。

一般來說,本表由現場施工管理人員製作。

 

7.7.製作流程

如同前節所說,此類進度表必須配合其他報表製作,因此本報表作業流程與所配合的報表製作流程完全相同。

 

7.8.檢討

以『人工』作為完工百分比,最大的的優點是計算的單位比較合理,缺點是:國內業界對出工數、工率等,較不重視,導致缺乏有公信力的參考數據。因此,總工數、出工數等,均欠缺說服力,這也是尚無使用記錄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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